隨著印度清關政策調整力度的加大,各國發往印度的貨物,因未提前提供清關所需材料,貨物到達印度海關后無法清關,造成貨物清關時效延誤,引起客戶投訴。為確保我司發往印度的貨物正常清關,避免客戶投訴,現將印度物品清關及操作要求說明如下,請各部門相互傳達并執行:
影響范圍:
1、 中國大陸、港澳臺、海外各國發往印度的貨物;
2、 僅發往印度的國際標快產品,不含國際小包產品;
印度清關要求:
1、 文件類:無需提供資料,可正常清關。
2、 包裹類:
收件方為公司 :必須同時提供正確的IEC(進出口注冊編碼)與GST(貨物服務稅號)號碼;
收件方為個人 :必須提供正確的個人證件號碼,即PAN(永久賬戶號)或Passport(護照)或Aadhaar(身份證明)其中任意一種證件號碼;
3、 解釋說明:
IEC:進出口編碼,一般為10位,由數字組成,如:0414014715;
GST:貨物服務稅號,一般為15位,由數字和字母組成,如: 06AAACO1432DIZ4;
PAN:永久賬戶號,一般為10位,由數字和字母組成,如:ATUPH4895H;
Passport:護照,一般為8位,由數字和字母組成,如:K6607572;
Aadhaar:身份證明,一般為12位,由數字組成,如:7746 4687 9696。
操作要求:
1、 客服下單環節:客服審核訂單時,需根據貨物類型,按照清關要求,引導寄件客戶提供相關清關資料,如客戶無法提供清關所需資料,可婉拒下單;
2、 收派員收件環節:
收取貨物時,根據貨物類型,要求客戶提供相關清關資料,如客戶無法提供,可婉拒收件或等客戶獲取資料后再收件;
如客戶提供資料,可將相關號碼填寫在紙質運單備注欄內;
國際件電子運單已在前端下單系統內要求客戶填寫在備注欄內,收派員收件時需檢查電子運單備注欄是否有備注信息,如無,需提醒客戶補充清關材料;
3、 國際件接口人傳達:收件巴槍提醒功能正在開發中,在未上線前,請將相關操作要求傳達給相關操作人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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